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行政处罚告知书

达市医保罚告字[2022]第1号

版次:04    作者:2022年12月09日

达州市通川区中恒君豪大酒店:

2022年6月17日,本机关对你(单位)涉嫌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查明,你(单位)2015年1月至2022年4月已拖欠职工医疗保险费317923.68元。

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有通川区中恒君豪大酒店单位缴费通知单复印件42页、员工工资单复印件62页,账户历史明细复印件66页、李治和张艳的询问笔录各1份等证据为凭。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本机关责令你(单位)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对你(单位)做出如下行政处罚:缴纳拖欠职工医疗保险费317923.68元,并处欠缴金额2倍的罚款635847.36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达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陈述、申辩。逾期未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你(单位)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机关提出申请。逾期不申请听证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权利。

执法人员:

王亚兰(23140035037)

冉佳鑫(23140035039)

联系人:谢黎

联系电话:0818-2182173

单位地址:达州市通川区永兴路2号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达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