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12 作者:2022年08月19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杨秀琴) 近日,大竹县郭某某(男,31岁)驾驶两轮电动摩托车,在大竹县东湖路青少年宫路段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将正在过斑马线的9岁男童吕某撞倒,致吕某受伤。电动摩托车驾驶人郭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大竹交警提醒: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儿童横过道路或者通过路口时,要仔细观察来往车辆,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眼下正值暑假,请广大家长一定要注意孩子的人身安全,及时对孩子进行交通安全知识科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