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5 作者:2022年05月27日
5月25日下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市自然资源局”)值守“环保投诉周”热线期间,市民聚焦矿山保护与治理,纷纷来电表达自己对达州绿色矿业的关心和支持,并咨询了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在修复生态环境方面的工作措施以及成果。记者将市民最关心的问题及工作人员的答复进行了梳理。
问:大竹县周家镇存在非法矿山,污染周围环境,请市自然资源局调查处理。
答:接到来电举报后,市自然资源局立即安排大竹县自然资源局派遣人员前往大竹县周家镇调查,经调查发现周家镇有非煤矿山三处,其中生产矿一处,为周家镇芦茅沟碎石厂,矿权在有效期内;已关闭矿两处,分别为周家镇太平条石厂和双鱼条石厂,太平条石厂和双鱼条石厂在采矿许可证到期后已关闭,未进行生产,经大竹县自然资源局废弃工矿地复耕项目治理,现已栽种玉米及蔬菜等农作物。
问:我市存在一定数量的废弃矿山,这些废弃矿山是如何治理的?
答: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20年以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专项补助资金,已成功申报2020年、2021年达州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我市2020年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于2021年11月全面完工,完成修复面积28.25公顷,共涉及通川区、高新区、大竹县、渠县、开江县5个县(区)共39个废弃矿山。2021年度我局已组织各县(市、区)申报2021年度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争取省级补助资金957.27万元,修复目标任务面积63.82公顷,涉及通川区、经开区、大竹县、渠县、宣汉县、开江县、万源市7个县(市、区)共49个废弃矿山,目前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各县(市、区)再次核查辖区范围内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相关情况,摸清家底,积极申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同时,督促各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抓好已竣工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后期管护,定期巡查,确保管护到位,不断改善全市非煤矿山生态环境。
问:如何平衡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
答:发展矿业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这在普通民众脑海中已形成固化概念。经过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我市针对督查反馈问题,结合我市矿山企业存在的生态环境共性问题,印发了矿山环境生态保护方面的指导性文件。严格要求矿山企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方案在资源开采过程中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
下一步,市自然资源局将加大生产矿山管理力度。一是严格控制新设非煤矿山准入条件,新设矿山建设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规划和绿色矿山建设行业标准等相关要求;二是按照《四川省在建及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对未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的项目不予办理延续手续;三是按照“管行业管环保”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各县(市、区)非煤矿山生态环境工作的督导检查。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刘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