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1 作者:2022年04月29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王彦力) 为推进既有建筑电梯增设工作,完善我市既有住宅使用功能,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结合达州实际,由达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达州财政局、达州市民政局、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6部门联合制定的《达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福利享受有范围
这些资格需具备
《实施细则》指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以同意电梯增设的业主为实施主体,对城镇建成区范围内凡具有合法报批手续或权属证明并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未设电梯的多层、高层住宅建筑,增设电梯设计及安装符合《四川省既有建筑增设电梯工程技术标准》(DBJ51/T033-2020)等相关规定,且增设电梯原则上在原产权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均可安装。
同时要求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满足国土空间规划、建筑设计、抗震、结构、消防等相关规范标准及行业政策规定。
优化动议表决
不再“一票否决”
有电梯增设意愿的住户,就是否增设电梯需征求本单元全体住户意见,通过动议表决的方式,大家说了算。《实施细则》规定,需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存在需要占用道路、绿地等问题时,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表决通过后,遵循“因地制宜、安全舒适、经济美观”原则,业主或者代理单位(人)编制电梯增设方案,同时需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日。
流程办理提速
5个工作日完成
业主或代理单位(人)在向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时,各部门需在5个工作日内出具单位证明或意见。此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住建部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特别注意,电梯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市市场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众筹+政府支持
资金有保障
在资金来源上,《实施细则》明确可通过业主自筹、社会引资以及政府给予专项补贴三种方式,为居民增设电梯提供有力保障。考虑到城镇居民费用投入压力,最大幅度减轻老百姓负担,《实施细则》规定县级及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给予相应的专项资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每部电梯原已预留电梯井的补贴2万元,未预留电梯井的补贴3万元。此外,业主自筹也可通过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或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另一方面大程度减轻居民自费压力。
据悉,省级专项资金将对每台增设的电梯给予1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