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向恶意诬告现象亮剑

男子捏造乡党委原书记充当“黑恶保护伞”领刑一年

版次:03    作者:2022年01月07日

2021年7月,开江县骑龙乡新店子村村民肖某某,实名举报村干部在选举中搞“暗箱操作”。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发现,肖某某当时并未到场,“举报”的目的是希望新任村干部受到处理,以发泄自己心中的不满。日前,该县纪委监委将肖某某涉嫌诬告陷害他人的问题移交县公安局,肖某某最终被罚款400元。

“打击诬告陷害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旗帜鲜明地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近年来,我市严打诬告陷害,狠杀歪风邪气,匡扶正气,激发了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活力。

花样百出 恶意诬告典型案例不少

“诬告陷害类的案件,举报人有的是手写信件,有的是通过网站匿名举报,也有的是在网络论坛上发帖。”达州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工作人员介绍,从我市近两年发生的诬告陷害案件来看,可谓是花样百出。

例如达川区某卫生院医生杨某某,曾与大竹县某镇女干部相亲,因被拒绝而心生怨气,故意捏造事实举报该女干部存在生活作风问题。纪检监察机关在调查中发现杨某某涉嫌诬告陷害,由于其不属于监察对象,遂将相关情况移送公安机关。鉴于杨某某承认错误并取得对方谅解,2020年10月,大竹县公安局依法给予杨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又如,开江县男子汤某某与女邻居雷某某因化肥丢失一事发生肢体冲突受伤,但汤某某却把自身原本存在的老年疾病归因于此次冲突,向雷某某索要30万元的高额赔偿金,其要求被法院驳回。汤某某心生不满,遂将怨气撒在了该乡党委原书记高某某身上,捏造其充当“黑恶势力”雷某某的“保护伞”和收受他人10万元贿赂的事实。2020年1月,高某某报警。2020年9月14日,开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对汤某某诬告陷害高某某一案公开宣判,判处汤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还有一些举报人,抓住党员干部的“尾巴”不放。开江县普安镇杨柳湾村党支部书记周某,多年前曾发生过一次工作失误,尽管当时已作出处理,但依然有人“翻旧账”举报。该县纪委监委经走访调研确认,周某曾经的工作失误已经得到正确处理,后续相关举报存在混淆时间节点、放大相关问题危害程度和捏造虚假事实进行举报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