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版次:04    作者:2021年07月30日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房产管理局相关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达市编委发〔2021〕4号)文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达州市房产管理局”更名为“达州市房地产事务中心”。同时启用新印章。

二、主要负责达州市中心城区房产档案、房产抵押备案、房产面积、房产交易、房产信息等管理工作;协助参与拟定房地产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及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用房管理;开展全市白蚁防治、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商品房预售申报中物业用房、业委会议事用房、拆迁安置房不予出售的审查工作。

特此公告

达州市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