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常年在外举债,用于自己赌博和吃喝玩乐,欠下巨额赌债后因病死亡。妻子遭受牵连被债主起诉,官司缠身。到底妻子该不该承担偿还“赌债”的责任呢?

被驳回的“赌债”诉讼

版次:04    作者:2021年06月11日

家住万源市的赵琴(化名)于1996年经人介绍嫁给了万源市某单位职工郭亮(化名),婚后两人生下一女。郭亮从年轻时就喜欢喝酒打牌、嗜赌如命,他的工资收入长期用于自己在外吃喝玩乐和赌博,入不敷出,更谈不上对家庭有所奉献。

人到中年后,郭亮因长期赌博欠下了巨债,只能辞职外出躲避债务。勤劳善良的赵琴多次劝说郭亮无果,但为了女儿的成长,她未选择离婚。为了生存,她曾做过裁缝,当过学校的炊事员,开过小吃店,在工地上干过钢筋工、搅拌工。2021年3月,郭亮被查出患上肺癌,赵琴四处借债给他治疗,可用光了家里所有积蓄后,郭亮还是不治身亡。

郭亮去世后,家徒四壁的赵琴准备重新振作起来撑起家庭,可谁知还有更可怕的事情接踵而至。先是银行以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为由,起诉冻结并执行了他家拆迁换来的住房,赵琴只好住在执行法官帮她租赁的廉租房内。可还没等她好好“喘一口气”,她又收到了法院送来的几位债权人起诉她的传票和起诉状,要求她连带偿还夫妻共同债务七八十万元。这对于赵琴而言,无异于雪上加霜。

2021年4月,赵琴在执行庭法官的热心帮助下,找到万源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万源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受理了此案,并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援助律师前往郭亮生前所在的单位以及居委会走访,调查了解郭亮生前的人际交往、生活习惯等,以及产生借款的前因后果,发现给他借钱的债主都是和他平时关系密切的牌友。在庭审中,援助律师提出了债权人要求赵琴偿还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且以赌博为目的的借款不受法律保护的代理意见,最后得到了法官的支持,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赵琴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律师提醒:

根据民法典中所明确的“共债共签”原则,判断一个债务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可以用以下三个标准来考量:1、是否有夫妻共同举债的意思表示?2、是否为日常家庭生活所需?3、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及共同生产经营?

作为债权人在处理债权债务关系时,必须留意以下几点:(1)明确知悉债务人是否具有偿还能力;(2)掌握债务人的婚姻情况和家庭经济状况,须与债务人明确所负债务的性质系个人举债还是夫妻共同举债;(3)争取债务人及其配偶共同签署法律文件,降低未来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4)争取保留其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生产经营的证据,以对抗债务人否认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特约记者 吴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