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六人要集中开立新账户

银行为何婉拒上门客户?

版次:11    作者:2021年04月08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任墨藻 通讯员 陈传庆) 近日,几位市民到银行网点集中开办银行卡时,被银行工作人员婉言谢绝。银行方面为何拒绝给客户办理业务?这当中又有什么隐情?

当天下午,李欢(化名)等6人来到邮储银行某网点办理银行卡开户业务:“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办理一张银行卡。”随后,网点柜员在与李欢一行交谈时,几人表示互相不是亲属关系,但接着又改口称是都是一家人,并要求每个人都新开立一张银行卡并办理存款业务。

几人前后说法不一致,且“一家人”要同时开立银行卡的行为,引起了网点柜员的注意。网点柜员遂立即通过“批量惩戒名单”进行了核对。核对发现,李欢一行人并没在惩戒名单中,且几人也未在邮储银行开立账户。

按照规定,网点柜员再次对客户身份信息、开卡用途及存款金额进行核实,但几人始终不愿透露开卡用途和具体职业。只是答复,当天只开卡、不存款,而这与他们之前的说法再次矛盾。

网点柜员怀疑几人有开卡倒卖、租借的嫌疑,遂婉拒了客户的开卡要求,并提醒他们不要出租、出借、买卖自己的银行卡等个人金融信息。李欢等人见状,立即离开了网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含银行卡)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

另《中国人民银行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规定,个人对银行和支付机构采取的惩戒措施提出异议的,银行和支付机构应当做好解释说明,如个人认为提供的信息有误,不认同公安机关对其认定的,个人可以向认定涉案事实的公安机关进行申诉。

邮储银行达州分行温馨提示,广大市民请妥善保管好银行账户信息,警惕他人使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实施电信诈骗或网络赌博等犯罪。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被他人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或其他犯罪,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将对你及家庭产生重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