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月28日

市民仍可参保2021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版次:02    作者:2021年01月15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蔡尧) 1月14日,记者从市医疗保障局获悉,即日起至2月28日,另行设立参保缴费窗口期,未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办理参保缴费的市民,可在窗口期办理参保缴费,但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才能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没有在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也就是2020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25日办理参保缴费的市民,现在可以通过原缴费渠道进行参保。”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窗口期截止时间为2月28日。期间,仍执行2021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30元缴费标准,其中个人缴纳280元,财政补助550元。非特殊情形,在窗口期结束后仍要求参保的,按当年居民医保费全额标准830元缴费。

“在窗口期缴费有30天的等待期。”该工作人员解释,即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2020年12月25日后)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从缴费之日起30日后才能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