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县司法行政机关 助矫正监管少年入学

版次:12    作者:2020年12月17日

本报讯 (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闫军) 近年来,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在实践中积极探索有利于未成年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新模式,从强化“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帮扶救助”入手,让未成年人更好地融入校园、融入社会。

李某是开江县某校的在校学生,平时表现良好,受到朋友蛊惑误入歧途,因其犯罪情节和社会危害性轻微被纳入社区矫正监管。在社区矫正司法所报到后,李某服从监管,按时参加学习和劳动,也想通过努力考上心仪的大学。但学校得知他被纳入社区矫正后,以违反了考务工作细则、政治审查不能通过为由,建议李某自行放弃入学。眼看多年寒窗苦读即将毁于一旦,李某情绪低落,苦恼不已。

“司法行政机关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前沿阵地,努力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一直是我们的工作重心。李某这类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更是我们帮助的重中之重。”开江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向市司法局、省司法厅逐级汇报并获得支持后,省、市、县三级司法行政机关通力合作,齐力协调县招办、市检察院、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解决李某入学难题。通过多方数月的持续接力,11月上旬,李某终于顺利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