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版次:04    作者:2020年12月17日

为进一步促进达州航空货运市场发展,提升达州机场货运吞吐量,达州机场欢迎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企业到机场开展进出港货运业务。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代理企业资质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货运销售代理业务;

3、具有2年及以上航空货运销售经验;

4、与达州机场主要运营航空公司签订了有效的航空货运销售代理协议(不少于5个),可以在达州市开展航空货运销售业务;

5、业务经办人须持有以下资格证书:中国航协认可的培训机构颁发并处于有效期内的《民用航空运输销售代理岗位技能培训合格证》(国内货物销售),以及处于有效期内的《中国民用航空危险品训练合格证》;

6、符合行业危险品航空运输要求。

以上要求必须全部满足。

二、各代理企业如符合资质要求,可向机场提交书面申请,完成审核备案流程并签订合作协议后,即可在达州机场开展航空货运销售代理业务。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3989160054

四川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达州河市机场

2020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