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4 作者:2020年12月04日
如何办理无房证明?
通川区双龙镇赵先生咨询:因在外地购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我想了解一下,该找哪个部门办理?可否委托他人办理?
达州市房产管理局回复:为保护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不被泄漏,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第九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被委托人应当提交双方身份证明原件和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中应当注明双方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证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委托事项、委托时限、法律义务、委托日期等内容,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代理人受委托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其查询、复制范围由授权委托书确定。
赵先生如要查询,可持身份证原件或携上述委托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D区自助查询机或63号市房管局窗口查询。
小孩能否申请低保?
万源市吴女士咨询:我离异后,独自抚养一个小孩,2019年又被确诊患尿毒症,需长期透析治疗,失去劳动能力,村上帮我申请了低保,也已经开始享受低保。我的医疗费,加上小孩的学费、生活费等花费较大,负债越来越多,我希望小孩也能申请低保,以减轻生活压力,想知道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万源市民政局回复: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
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00元/月/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00元/月/人;凡是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我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均可向当地人民政府申请,按照村(社区)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公示、民政局入户核实的程序进行低保办理。建议吴女士向其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低保申请,并按程序办理。□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肖礼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