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竹专项整治 摩托车电动车

版次:12    作者:2020年08月28日

本报讯 为规范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大竹县公安局决定从8月26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摩托车、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驾驶摩托车在机动车道未靠最右侧行驶,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情况下未靠车行道最右侧行驶;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随意穿插;未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及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非法改装加装雨伞、遮阳伞;未满16周岁的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超员超载;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酒后驾驶摩托车、电动车;驾驶无号牌、假牌套牌的摩托车、电动车上路行驶;摩托车、电动车无交强险等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整治期间,大竹交警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违法行为予以处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对拒绝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余辉 本报记者 杨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