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6 作者:2020年05月08日
“我以为只要不揣一分钱在自己兜里就不是违纪,哪想到还挨了处分,今后我一定吸取教训,加强学习,增强自己的法纪意识……”4月27日,开江县八庙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复兴村党支部书记李某某进行回访教育时,李某某诚恳地说道。
没有往自己兜里揣钱,为何会被处理?
这要从去年开江县纪委监委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进万家”主题活动说起。该县主动将信访端口前移,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乡镇、村(社区),与群众面对面交流,现场宣讲相关政策并答疑解惑,同时还主动收集基层微腐败问题线索。
“老乡,你们的社会保障卡都在自己手上吗?低保金都打到卡上了吗?”
“卡在我们手上,可是几个月前村上让我们取了350元交给村上。”
“为什么村上要叫你们交钱?他们把这个钱用来做什么呢?”
“我听说是用来支付道路清洁卫生服务费。”
2019年初,八庙镇纪委干部在复兴村开展“进万家”活动时,某低保户向工作人员反映了该问题。在了解情况后,八庙镇纪委随即介入调查。
随着调查的深入,真相慢慢浮出水面。原来,该村支部书记李某某、村主任唐某某组织召开村组干部和全体低保户“一事一议”会议,决定向每户低保户筹资一个月的低保金作为全村公共区域的保洁费用,按月发给村上聘请的保洁人员做工资。从2018年5月至8月,该村共向49户低保户收取费用12560元,用于发放保洁人员工资7150元。在核实清楚后,广福镇纪委随即责令复兴村将收取的12560元钱退还给相应低保户。
李某某、唐某某明知在低保户中收取低保金用来支付全村公共区域保洁费的行为是不合规矩的,但仍没有坚持自己的立场,反而是默许村民大会上的决议,造成了该村工作决策的错误,侵害了群众的利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李某某、唐某某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2019年9月,县纪委决定分别给予李某某、唐某某党内警告处分。
“感谢纪委同志的帮助,现在回想起来,真的很后悔当初的行为,今后我一定努力工作,用实际行动为群众谋福利。”李某某在送别镇纪委工作人员时表态到。
“集体研究不能成为丧失原则、违纪违规的‘挡箭牌’。这起案件也反映出少数基层干部的规矩意识、纪律意识仍然欠缺。下一步,我们将结合‘基层基础提升年’活动,不断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依规依纪为群众服务。”该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刘仲林表示。
2019年以来,开江县持续深化“一卡通”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出督办函23份,跟踪督办整改问题181个,立案查处案件31件31人,在全市率先实现由“一卡通”变为社会保障卡“一卡统”。
□顾天池 本报记者 张海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