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交通违法“学法减分”今起上线

八种情形不能参与 一个记分周期最多减6分

版次:03    作者:2020年03月26日

本报讯 按照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统一安排部署,达州市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工作(简称“学法减分”)将于3月26日起上线运行。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证系达州市公安交管部门核发的驾驶人,即可通过互联网申请参与“学法减分”。

什么是“学法减分”

“学法减分”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的情况下,通过现场或网络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的,或者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并达到相关要求的,可以对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进行“免分”处理。

申请参加“学法减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处理完毕本人名下交通违法且未记满12分,方可申请参加“学法减分”,不区分驾驶证准驾类型,也不区分是否是营运车辆驾驶人。

八种不能参加“学法减分”情形

一是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二是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二次以上满分记录的;三是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的,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四是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包括增驾的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机动车驾驶证处于被扣留、暂扣期间的;五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六是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七是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八是机动车驾驶人当前记分周期内已减免记分满6分。

“学法减分”可以减多少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最多可以减免6分(含)。参加网上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1分;参加现场学习且经考试合格的,一次减免2分;参加交通安全公益活动,一次减免1分。

参加“学法减分”的途径

一是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网上学习考试减分,驾驶人手机安装“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申请参加网上“学法减分”;二是现场学习考试减分;三是参加文明交通劝导、交通安全宣传等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但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目前仅推行网上“学法减分”。公安交管部门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适时推行现场“学法减分”和参加公安交管部门组织的交通安全公益活动减分。

达州公安交警温馨提示

所谓的“减分”是指在机动车驾驶人已有累积记分分值中扣减,不是在处理交通违法时作不记分处理。也不能预存分值,申请“学法减分”必须是当前记分周期内有累积记分,当前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的,不能通过“学法减分”预存分值。

(曾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