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2 作者:2020年01月06日
12月30日晚,渠县交警大队联合涌兴派出所对辖区货车进行安全大检查时,发现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速度过于缓慢。民警立即示意其靠边接受检查,并将该车带往过磅站称重。第一次磅检显示,该货车重量为116.24吨。然而,仅仅过了几分钟,该货车再次称重就变成了115.58吨。这一反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怀疑。
民警立即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是货车司机罗某知道已严重超载,于是趁民警不注意,偷偷打开货车水箱,想趁着天黑放水减轻车身重量。
经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116.24吨,属严重超载。目前,罗某被处以罚款1500元、记6分的处罚。交警大队还将按照“一超四罚”的要求,将该违法行为抄告到相关单位,并对货车所属运输企业进行处罚。据悉,当晚共查获5辆货车超载。
□本报记者 田乙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