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工头未收到钱 拖欠工人工资近2年

版次:05    作者:2019年12月03日

包工头没收齐工程款,就拖欠我们10多人工资近2年,这是个啥子道理?”11月28日,渠县清溪场镇连环村4组村民刘平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反映,希望通过媒体的帮助,让他和工友早些拿到血汗钱。

打工工资近两年收不到

2018年1月初,包工头张金国找64岁的刘平和10多个工友修建轨道窑砖场,双方口头约定,灰工每天170元,小工每天105元。刘平在砖场做灰工近3个月,共计48.3个工。砖场建好后,张金国只给他付了2500元钱,既没和他结算工资,也没为剩下的5711元工资打欠条。

刘平找砖场袁老板要过工资,袁老板又推给张金国。刘平每次找张金国要工资,对方总以各种理由搪塞,这一拖近2年过去了。

近期收到钱就及时支付

根据刘平提供的电话号码,记者联系上包工头张金国。他告诉记者,整个工程款是20多万元,袁老板只付了3万多元,他已为工人垫付工资六七万元。

张金国称,因袁老板资金不足,无奈在砖场养猪。前不久,他也多次找袁老板讨要工程款,袁老板承诺“年底前结清”。“我从来不拖欠工人工资,只要老板给我支付了,我都会及时付给工人们。”张金国信誓旦旦地说,请工人们不要着急,收到钱立即兑现。□本报记者 罗丁山

【律师说法】

可请行政主管部门调解

达城律师郑传富:农民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介入调解,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