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拨打的机主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渠县法院为“老赖”定制专属彩铃

版次:12    作者:2019年08月23日

本报讯 8月20日,渠县人民法院公布65名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未履行标的额为4000元至650多万元不等,“老赖”系重庆、河南、富顺、南充、达川区、通川区、开江县、渠县等地人。如果15日内不予履行,法院将对这些“老赖”定制专属“彩铃”,且对其进行诸多“禁止”。

据悉,为确保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渠县法院将逃避执行、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向社会公告。自公告发出之日起15日内,仍不履行的“老赖”,将受到法院“惩罚”。

“您好!您拨打的机主已被渠县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正在信用惩戒中。请督促他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做诚实守信公民,并慎重与其进行经济来往,以免财产受到损失……”据了解,渠县法院将对“老赖”定制专属“彩铃”。一旦“老赖”专属“彩铃”开通,使用者不能自行取消。即使“老赖”更换手机号码,通讯运营商也会根据实名制的相关规定,将“老赖彩铃”覆盖到其新的手机号码上,唯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由法院给运营商出具相关手续后才能取消。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及诚信建设,失信被执行人在案件执结前,禁止乘坐高铁、飞机、软卧出行,不得住星级宾馆酒店,子女不得就读高消费学校,不得购买房屋,不得旅游度假等高消费行为,并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支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及征信系统记录等方面受到信用惩戒。

从即日起至执行终结时止,凡向法院举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使案件得以执行或提供确定为“失踪”被执行人准确下落,法院对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的,将给予举报人500—5000元的奖励,并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举报电话:0818-7666110

17313268110

(本报记者 田乙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