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万不要,收了17万 集体财产续租引争议

居民:大家没想明白 社区:没有违纪违规

版次:04    作者:2019年08月20日

不租给价高者,却租给出价低的。”近日,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接到通川区西外马房坝社区二小区居民何国建反映,出租集体财产,应按照市场行情公开招租……

马房坝社区主任回应,在社区干部监督下,形成续租协议,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

年租金30万遭拒

何国建介绍,马房坝社区二小区底楼一排门市和二楼商用房属于集体财产,面积共近1000平方米。10年前,门市和二楼商用房以每年5万元租给了一家幼儿园。如今,在没召开全体居民大会的情况下,门市和二楼商用房被社区以每年17万元续租给幼儿园。引起二小区大多数居民不满的原因是,本小区曹姓居民愿以每年30万元租用,却被拒绝。

应参照市场行情

何国建称,曹姓居民早在西外二医院附近开了一家幼儿园,场地500多平方米,年租金是40多万元。居民们还了解到,西外二医院附近另一家幼儿园,场地600多平方米,年租金是50万元。“不租给价高者,却租给出价低的,这肯定让大家想不明白嘛。”何国建说,由于涉及二小区每个居民的切身利益,居民们认为应按照市场行情,通过公开招租的方式出租集体财产,但在价格同等情况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已改每5年签合同

记者联系马房坝社区,二小区组长张明仁接受采访解释,10年前,底楼门市和二楼商用房刚建成时,是幼儿园业主出资装修的,并且签订租期是20年。随着时间推移,居民们认为年租金较低,经二小区干部多次与幼儿园业主协商,才取消了20年租用期,并从今年起,每5年签订一次合同,租金每两年递增3%。

不存在违纪违规

关于居民反映门市租金价格较低一事,张明仁表示,17万元租金价格是经了解市场行情后,召开居民代表大会确认的。

马房坝社区主任唐梅告诉记者,社区曾多次召开会议协调二小区集体财产出租一事,且均有会议记录。此外,在社区干部监督下,二小区干部才集体形成的续租协议,不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