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称“未婚”骗提公积金

被“拉黑”三年无法使用公积金

版次:02    作者:2019年08月20日

近日,职工王某某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时,向窗口工作人员称自己未婚,并现场填写《未婚承诺书》。然而,窗口工作人员在复核资料时发现,王某某去年办理提取业务时提供的婚姻状态为已婚。

发现王某某涉嫌伪报婚姻信息后,窗口工作人员拒绝受理其提取业务,并及时上报,按照《达州市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暂行管理办法》,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提取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资格。

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负责人介绍,不时有缴存职工为骗提住房公积金,利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尚未与婚姻登记管理系统联网这一漏洞,做出虚假未婚承诺。此外,还有个别缴存职工企图通过伪造证明材料、虚构住房消费行为等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

该负责人称,窗口工作人员在审核资料时,一方面会比对缴存职工所有提取记录及档案资料,查证相关证明材料;另一方面还会定期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婚姻登记机关、房产管理、社保机关、公安等部门进行核查。一经发现骗提骗贷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不但要追回骗取金额,将其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黑名单,取消其3年内提取或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资格。同时,还要给所在单位发函,建议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今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成功挡住8起企图通过“已婚”改“未婚”骗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

□江海蓝 廖梅 蒲正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