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3 作者:2019年06月21日
刚买的热水器成了要命的“凶器”、市场上的新鲜番茄让人食物中毒……当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事件时,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呢?本文列举了两起典型案件,通过“以案说法”帮助消费者理解侵权事件中应如何划分责任、寻求法律支持。
热水器成“凶器”
受害人亦有责任
近日,王某从孙某处购买了一台燃气热水器,孙某之子孙小某将热水器送至王某家中,并进行安装。孙小某安装时未按说明书要求,在热水器的烟道口安装排烟管道。两天后,王某使用热水器洗澡时,因一氧化碳中毒死亡。经调查得知,孙某经销的热水器的生产厂家未给热水器配备排气管。在这起事故中,谁应承担责任?
律师解析:孙某作为销售方提供产品,在热水器未配备排气管的情形下仍然为王某安装,主观上存在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生产商未按国家标准配备排气管,也存在过错,对王某的死亡应负连带赔偿责任。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热水器安装和使用过程中,应当向安装人员了解有关产品的安装情况并认真阅读有关产品说明书,掌握产品的使用方法,但王某并未完全尽到相关注意义务,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食用新鲜番茄中毒
《产品质量法》维权不适用
日前,方某在农贸市场内陈某的菜摊上购买了一斤番茄。当晚,方某和家人食用这些番茄后,方某的母亲出现了头昏、腹泻症状,送医诊断为农药中毒。方某认为陈某售卖的番茄上有残留农药导致母亲食物中毒,便去找陈某理论,要求按照《产品质量法》赔偿。
律师解析:《产品质量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陈某销售的番茄属于自然物品,未经过加工、制作,故本案的番茄不属于《产品质量法》所调整的产品范畴,不适用《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本案属于因食物中毒导致身体受损的纠纷,属于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适用《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
(施法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