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帮你打听

版次:06    作者:2018年11月09日

市民:2014年,我和她网恋数月后结婚。为证明自己此生对她死心塌地,我将10万元存款交由她掌管,用于家庭开支。但她现在经常抱怨我收入较低,为人处世差,还为一些琐事与我争吵,让我觉得婚姻生活非常糟糕,想和她离婚。如果我离婚,能要回那10万元吗?

律师: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因此,10万元存款虽是该市民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其自愿交付给妻子供夫妻共同生活使用,且在婚后生活中如果已将10万元消耗完毕,该市民不得再主张妻子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