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次:05 作者:2018年11月09日
建设出资证明书”
“我这两张‘四川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出资证明书’保存20多年了,一直没兑换成现金,现在还能否兑换成现金?”11月8日,家住达城“凰城壹号”小区的邓学殿老人来到本报市民热线办公室,希望“丁山帮办”栏目帮他打听一下。
市交通局:核查后将妥善处理
据市安监局退休职工邓学殿介绍,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当时的达川地区要建设第一条高速公路,也就是现在家喻户晓的达渝高速公路。当年,为保障达渝高速公路工程建设顺利竣工,达川地区各单位职工购买了价值100元一张的“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出资证明书”(以下简称:证明书)。
“我记得是1996年买的,当时单位直接从我工资里扣了200元,所以我有两张这样的证明书。”邓学殿话音一落,从兜里摸出两张颜色泛黄的证明书。记者查看发现,两张证明书正面注有“达渝高速公路建设出资证明书”和“壹佰元”字样,背面注有“该证明书由达川地区交通发展总公司负责承兑,五年后分期分批偿还”字样。
当天上午,记者联系达州市交通运输局采访时,该局办公室李主任解释:随着交通部门的机构改革,有的公司早已不存在了。不过,邓学殿可以带着这两张证明书到达州市交通运输局咨询,经核查后,会作出妥善处理。
记者将这个消息转告给邓学殿,他称“会尽快带着证明书去咨询”,并致谢本报。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