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 交警全面启动“毒驾”专项整治行动

版次:12    作者:2018年10月19日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即日起正式启动“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范围集中清查整治“毒驾”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坚决防止“毒驾”引发危害公共安全事件发生。

据悉,“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吸食毒品后驾车,为恶性交通事故的发生埋下隐患,将严重危及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此次“毒驾”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保持对“毒驾”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并对全市吸毒人员中违规持有驾驶证的应销尽销、对已注销驾驶证的应收尽收,严防“毒驾”造成的交通事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截至今年12月底结束。

据了解,整治期间,我市交警部门将通过大力宣传“毒驾”的危害及相关政策法规,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防毒拒毒和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加强对有吸毒史驾驶人的教育管理,会同禁毒、治安、刑侦、法制等部门,建立健全“毒驾”信息共享联合查处机制。同时,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吸“毒驾”违法行为,在全社会形成禁“毒驾”、反“毒驾”全民参与的社会氛围。

据介绍,交警部门将会同公安禁毒部门对全市持有机动车驾驶证的吸毒人员进行全面核实、排查和清理,在切实掌握本地有吸毒记录的驾驶人基本情况和底数的基础上,对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的,或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一律依法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同时,交警车管部门将进一步严格驾驶证申领核查程序,全面强化源头管理。对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予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曾猛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