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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9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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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损毁财物 两邻居闹了4年纠纷
村委会:已两次协调 将再次进行协调

     7日,家住渠县瑯琊镇关仓村3组村民楚在六向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来电反映

    “为了自己出行和生产生活的方便,邻居修路竟然强行损毁我家赖以生存的水井和地坝,事情已经发生好几年了,但至今都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楚在六心有不甘。

    今年76岁的楚在六告诉记者,因规划修通各户的组道公路,在2014年11月,同组梁姓村民,在没有征得他同意的情况下,推垮他家70多平方米的地坝和一口水井,修好了毛胚路。

    “我这个孤寡老人到至今无水饮用,近4年只能到别人的缸里提水饮用。”楚在六气愤不已,仅仅为了自己家里方便,就损坏其他村民的利益,太过份了。他希望梁姓村民能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修复好他家的地坝和水井,并给他赔礼道歉。

    楚在六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随后,记者联系了渠县瑯琊镇关仓村村委会,该村村主任樊曲波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经他们调查,修建该路是楚在六同意过的。为了佐证这个问题,樊曲波告诉记者,修建这条路时楚在六干了杂工,还给他支付了工资。之后,楚在六家与梁姓村民家有点小矛盾,所以他才反悔了。

    樊曲波介绍,修这条路时的确填平了楚在六家的水井(未用的水井)并损坏了他家地坝。此事已经通过村委会两次协调,梁姓村民同意给楚在六家修复水井,至于赔偿地坝的问题,双方仍未达成一致意见。樊曲波表示,他们会尽力进行协调,希望当事双方能各退一步,把此事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罗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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