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8日上午,达城市民潘先生焦急地来到“丁山帮办”栏目,交给记者一沓身份证上叫吴钵的失物,希望通过晚报找到失主。
潘先生送来了身份证上显示“达川区河市镇百花村2组,吴钵”的失物,有4张银行卡。“在公交车上,如果有个特别漂亮的美女趁着人多一直向你身边挤,可别庆幸自己有艳遇了,她很可能是‘小偷’哟。”潘先生告诉记者,他是达城中心广场地下商场公厕的管理人员,17日晚上,他在打扫女厕所卫生时在一水箱背后发现一个棕色男士皮夹,钱包里面的现金被掏空,只剩下1张身份证和4张银行卡。“这是今年第3次捡到钱包了,里面都没有现金,都是小偷‘洗钱’后丢弃的。
为何小偷要在公厕里分赃?潘先生分析说,在车站、码头、商场和上下班高峰期的公交车上,常有小偷团伙作案,一旦被民警抓到,他们身上的钱包就成为其犯罪的证据,所以小偷就利用公共厕所这个“私秘”的公共场所,进去后把钱拿出,再把犯罪证据扔掉。
请失主吴钵见到消息后,带上有效证件,火速到达州晚报民生热线办公室领取所丢之物,热线电话2382258。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