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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1日 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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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踢人”不退会费
律师:群主已违反协议

    本报讯 这些年来,微信群遍地开花,很多人在群里做生意、交友,打发业余时间。近日,达城市民刘军(化名)碰到了一件烦心事,他被一个群主无故除名,并且还不退还他交的会费。

    刘军告诉记者,一个偶然的机会,他通过朋友介绍进入了一个交友群,并按入群要求向群主缴纳了68元会费。在群里大家海阔天空、畅所欲言,虽然没有找到心仪的女友,但刘军觉得在群里至少可以聊天,拓宽生活圈子。但该交友群群主为了加强管理,一会要求群友填调查表、一会又解散群要求群友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会又要交费去参加一些线下活动,让群友不胜其烦。

    “与其被群主折腾,不如我自己建个群算了。”刘军说,考虑再三,他自己另外建立了一个微信交友群,该群成员大部分为自己的朋友,也有部分前交友群的群员。和前交友群不同的是,刘军的群给大家提供了一个交友的平台,却没有收取任何群费。

    很快,刘军建群的消息被前交友群群主知晓,该群主责备刘军建群没有向她汇报。前交友群群主很是气愤,立即将刘军“踢”出群外,并且丝毫不提会费的事。“她既然把我除名了,就应该退还我的会费。”刘军认为。

    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李婷婷律师表示,刘军在交会费时,实际上就已经和该交友群群主建立了一个服务协议。他现在另外建立的微信交友群和前交友群没有冲突,前交友群群主“踢人”的做法违背了服务协议,理应退还会费。(本报记者 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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