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万源人民法院草坝法庭给当事人赵某某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万源法院今年发出的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日,家住万源魏家镇的赵某某向草坝法庭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人赵某某称,被申请人系申请人的丈夫。2018年2月,申请人务工返家后,被申请人周某某多次无故殴打申请人致申请人身体多次受伤,申请人多次拨打110求助,并向村委会、镇政府及万源妇联反映情况,但被申请人在相关部门教育后,仍然拒不改正错误,依旧对申请人拳脚相向。为防止被申请人周某某有进一步过激行为,申请人赵某某在离婚诉讼的同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该院审查终结后依法作出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周某某对赵某某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周某某骚扰、跟踪、殴打赵某某及其近亲属。
目前,承办法官已前往魏家镇偏远山村,将裁定书送达至被申请人周某某处。为确保执行效果,办案人员又将人身安全保护令依法向万源市妇联、草坝镇派出所以及当事人居住的村委会进行送达,以便对人身安全保护令进行协助执行监督。
(杨永朋 本报社区记者 蒋德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