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县市法治
上一版3  
 
标题导航
达州日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8年3月19日 星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男子搬卸石材砸伤脚索赔受阻

    本报讯 在石材加工厂搬卸石材时脚被砸伤,找到加工厂老板赔偿,双方却产生争议……近日,50多岁的李某一纸诉状将石材厂负责人告上法庭。通过法院调解,最终李某拿到赔偿金35000元。

    男子受伤 索赔受阻

    2017年1月12日,李某在王某开办的青石板加工厂搬卸青石板,不料青石板翻倒,将李某右脚背砸伤,致脚踝2、3跖骨骨折,后经司法鉴定为十级伤残。

    住院期间,加工厂负责人王某支付了李某医疗费。但李某出院后,因脚伤不能干重活,家庭收入来源受阻,向王某提出赔偿未果。之后,李某向达州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因李某受伤时已达退休年龄不予受理,李某随即向达川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赔偿其残疾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6万余元。

    法院调解 终获赔偿

    近日,达川区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双方均到庭参加诉讼。王某认为李某搬卸石材时未尽到注意事项,已经向其支付了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算是仁至义尽,且李某要求的赔偿费用过高。而李某则认为其要求合理。

    通过法官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并耐心劝解,李某与王某摒弃争议,均作出合理让步,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王某当庭向李某赔偿35000元。

    (本报记者 彭凡珊)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新闻QQ:562836866 客户QQ:159847861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
   第01版:看点
   第02版:时事要闻
   第03版:社会现场
   第04版:民生热线
   第05版:达州教育
   第06版:教育校园
   第07版:教育校园
   第08版:教育幼儿
   第09版:记忆
   第10版:视觉
   第11版:连载
   第12版:县市法治
春运期间 达州火车站捡到失物280余件
3·15 正健医院承诺医疗服务“四诚信”
7旬老太三圣宫被撞倒腰椎骨折 撞人男子被同伴劝走至今未露面
男子搬卸石材砸伤脚索赔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