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通川区工商质监局依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辖区内一日化商家作出没收侵权商品并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7年11月23日,该局经检大队接到广州宝洁有限公司举报:通川区朝阳东路一日化品经营门市内有涉嫌侵权商品销售,执法人员立即协同该公司打假人员赶往现场,查获了涉嫌侵犯广州宝洁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海飞丝”洗发露9瓶、“潘婷”洗发露5瓶、“飘柔”洗发露9瓶。
根据调查,这批涉嫌侵犯“宝洁”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总价值1656元人民币。依据商标权利人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依法对当事人作出了上述行政处罚。(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