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上,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提到,2017年市检察院立案查办职务犯罪112件151人,同比分别上升17%和27%,其中贪污贿赂犯罪117人,渎职侵权犯罪33人。查办大要案111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2380余万元。在追逃行动中,成功抓捕和劝返8名外逃多年的职务犯罪嫌疑人,首次成功劝返一名潜逃美国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在职务犯罪案件中,“微腐败”类职务犯罪27人,经济建设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45人。
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
“关于处理非法集资案件的意见”,依法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批捕45人,起诉6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45件,批捕85人,起诉137人。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合法权益,批捕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等犯罪42人,起诉46人。立案查办经济建设重点领域、部位和环节的职务犯罪45人。为工程招投标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2497次,预防了贿赂犯罪,促进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37人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37人,起诉2267人。加强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监督,批捕9人,起诉15人,如开江县检察院监督立案的衡某某等人生产销售假药案,四名涉案人员均被判处有期徒刑。根据未成年人“少捕、慎诉、少监禁”原则,不批捕47人,不起诉21人,并与社工中心合作加强帮教挽救;同时向社会发布《未检工作白皮书》,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提供参考;通川区检察院“阳光雨露”未检团队,推进了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帮教体系建设,加强了对青少年的司法保护。
渠县公益诉讼入选省典型案例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2017年9月,渠县检察院发现岩峰镇3户居民在危旧房自主改造项目中,未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随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国土局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5.776亿。入选全省首批对外发布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根据公益诉讼制度,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污染环境、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适格主体或者适格主体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2018重点工作
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发展、绿色发展、乡村治理和脱贫攻坚,打击相关工作中的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对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刑事犯罪严打态势,突出惩治群众深恶痛绝的黄赌毒黑拐骗等犯罪活动,持续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违法犯罪,依法严惩侵害妇女、儿童、残疾人权益犯罪;
全面加强对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和刑罚执行的法律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
建立健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衔接机制;
深化检务公开,全面落实案件信息主动推送、网上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等制度,构建检察机关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关系。
(本报两会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