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达川区仙鹤路派出所连续处置了两起与“路怒症”有关的案件,一名轿车司机怒打一辆突然变道的摩托车司机;一辆事故车司机殴打围观“评论”的群众。结果,两个打人司机都没跑脱,不仅要赔付伤者医药费,还遭到警方的训诫等处罚。
当日下午3时许,仙鹤路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在南城通达西路达四中门口,有两人当街扭打。民警赶到现场看到,两名男子扭打在一起,造成现场路段交通拥堵。见此情形,民警立即将两人分开控制,并指挥过往车辆通行。
民警现场走访调查获悉,事发前,轿车司机向某驾车途经达四中门口附近时,吴某等人骑着摩托车突然变道,险些与向某驾驶的轿车相撞。一气之下,向某骂了吴某等人几句,双方随即发生争执及抓打。民警将当事双方带回派出所进行劝导和教育后,变道行驶的摩托车司机吴某,当面向轿车司机向某赔礼道歉,双方伤情自行负责医治。
当晚6时许,仙鹤路派出所再次接到报警称,通达西路三岔路口附近有人打架。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得知,两辆车发生刮擦后,事故车司机覃某与对方事故车司机发生争执,站在旁边看热闹的群众杜某说了一句“公道话”,声称此次事故应由“覃某负全责”。覃某听后,非常生气,冲上前去就对杜某一顿暴打,导致杜某左侧耳根部受伤。
民警随即将覃某、杜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民警耐心教育,冷静下来的覃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不仅当面向杜某赔礼道歉,同意支付杜某去医院检查、治疗的全部费用,另外再付给杜某1000元作为补偿。看到覃某诚意,杜某表示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刘璨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