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医药健康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达州日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12月27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破冰“看病贵”难题 112个病种设定最高限价
1月1日起 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我市医疗服务定价方式改革,进一步引导公立医院加强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过快上涨,减轻患者负担,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零时起试行。

    据悉,此次共推出唇裂修复术、肾结石等112个病种,在我市三甲医院、三乙医院、二甲医院、二乙医院实行按病种收费,规定了收费最高限价标准。参保患者在以上医院发生的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标准限额以内的医疗费用,结算时不受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限制,不设起付线和分段支付比例,由医保基金和参保患者按规定的比例分担。参保患者在医院住院接受按病种收费病种诊治,产生的实际医疗费用超出按病种收费标准部分,由医院自行承担;实际费用低于按病种收费标准的,参保患者与医院按实际费用结算,医院与医保经办机构仍按病种收费标准结算。参保患者自愿选择超出参保地基本医保支付标准的床位费、超出收费标准包含的高值耗材费,不计入按病种收费标准,医院可另行加收,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由参保患者自行承担。(张林)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新闻QQ:562836866 客户QQ:159847861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
   第01版:看点
   第02版:时事要闻
   第03版:社会现场
   第04版:城管之窗
   第05版:医药健康
   第06版:医药健康
   第08版:医药健康
   第09版:社会现场
   第10版:民生热线
   第11版:县市新闻
   第12版:社会新闻
1月1日起 我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试行按病种收费
达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成功承办中华医学会“爱影随行·暖阳计划”临床影像基层医生学习班暨四川省放射医学会质控中心科技下乡学术会
我市召开第五届急诊医学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