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进口食品也要受监管。12月19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达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达州检验检疫局共同签署了《建立监管和执法协作机制备忘录》,此举标志着两局食品安全监管进入深化合作,共同保障食品安全的新阶段。
此次双方签署《协作机制备忘录》,确定了双方今后合作的指导思想、合作内容,提出了九项切实可行的合作措施。
一是进口食品及其市场主体的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对进入辖区内生产经营环节的进口食品实施监管。检验检疫部门依法对进口食品安全实施监管,包括以快件、邮寄和旅客携带方式进口的食品。
二是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辖区内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监管;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备案监管。
三是不合格出口食品监管。检验检疫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处置不合格出口食品、出口后被召回(或退回)的问题食品,并及时向食品药监部门通报相关信息,避免不安全食品流入国内市场。
四是食品认证监管。强化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共同完善全产业链的食品安全体系建立和认证制度建设,共同促进内外销食品同线同标同质,共同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创建。
五是协作促进达州食品扩大出口合作。加强技术性贸易措施应对协作,联合开展达州优势食品生产企业的帮扶,协同开展对外技术磋商,共同培育一批出口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促进提升食品对外贸易可持续性发展。
六是联合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和应对食品安全事件。强化联合监督检查,特别在依法查处标称进口而无合法票证的进口食品方面加强合作;建立案件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及对方监管职责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双方联合开展调查和处置,有效防止事态扩大。
七是联合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建立有关突发舆情沟通机制,围绕进出口食品安全主题,共同开展专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舆论导向。
八是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共享法规标准,为对方查询相关法规标准提供协助;共享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实施联合激励或惩戒。
九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联络员制度,建立具体业务对口协助工作机制。
签订仪式上,两部门领导在讲话中都表示,要以此次《协作机制备忘录》签订为契机,主动作为,勇于担当,创新实干,进一步建立更加务实高效、运转顺畅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秦孝魁 本报记者 罗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