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世纪70年代,我在社办林场当护林员时不幸将手臂摔伤后被截肢,相关部门每年都给我按时发放了生活补助。如今我老了,生活在农村过得非常艰难,希望能给我涨涨生活补助!”8日,家住达川区葫芦乡铁山沟村3组村民李相发专程来到本报民生热线办公室,希望记者与相关部门协调一下,给他增加一些生活补助费。
事情:
护林不幸受伤截肢
部门给予生活补助
据年近七旬的李相发介绍,1976年11月,他在原达县葫芦乡社办的林场当护林员。同年12月,他工作时不慎将右手大臂摔成粉粹性骨折,后在原达县地区医院住院部截肢。1985年政策调整,该社办林场解体,归属达县飞机播种管理站。
“我失去右臂,在农村生活很艰难,我要求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李相发说,1990年6月,由县上领导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由达县飞机播种造林管理站负责每年给他300元的生活补助,一直支付到2010年。因物价不断上涨,2011年3月通过相关部门再次协调,在原来每年300元的基础上再增加1200元,共计每年1500元的生活补助。
心愿:
捡垃圾再受伤
希望生活补助再涨涨
李相发告诉记者,他出事后,妻子不堪生活重负离家,到现在他都是一个人生活,还有个独女嫁在本地,时不时照料一下他的基本生活。当地政府鉴于他家实际情况,给他评了农村低保,还出资将他老家房屋进行了维修。
此外,李相发平时捡垃圾补贴家用。去年10月份,他捡垃圾时不小心把腰摔伤,现在什么事都不能做,只能在家养病。对此,他希望能将生活补助涨到每天10元,每月300元。
部门:
近况不太了解
主动联系,以便汇报
当日下午,记者就此联系了达川区林业局,该局飞机播种造林管理站兰站长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称,当事人李相发的经历他基本了解,政府对此事也高度重视,先后与相关部门一起做了多次调解,其中在2011年3月还签订了一份增加生活补助的协议。
兰站长表示,李相发的近况他们的确不知情。同时,当事人李相发最近都没有找过他们,希望其带着相关诉求到他们办公室,他们受理后将会层层汇报落实。
(本报记者 罗丁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