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市展开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对目前查获的两起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为深入贯彻“四个最严”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安排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三年集中攻坚行动”要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7年11月至2018年8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0个月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管理,降低临床使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专项整治检查对象涵盖全市范围内的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血站、单采血浆站、康复辅助器具适配机构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为重点对象,并对相关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维修服务机构等进行延伸检查。重点检查医疗单位是否建立覆盖管理全过程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是否查验供货生产经营企业的合法资质,确保采购医疗器械渠道合法;是否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或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是否存在在用医疗设备“带病”工作,严重影响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是否达到追溯要求等内容。
目前医疗器械使用质量专项整治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对检查发现的两家医疗机构使用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在用医疗器械使用档案不完整;未妥善保存第三类医疗器械原始资料;长期使用的大型医疗器械使用、维护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对发现的两起违法行为已依法予以立案,相关案件正在查办中。
(本报记者 罗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