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4个子女,却无法养老?近日,通川区梓桐镇英龙村6旬老人何老汉一纸诉状将子女告上法庭。通川区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日前开庭审理此案,通过法官和围观群众现场劝解,一家人最终就何老汉的赡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老人连告4子女
“何老汉状告子女不给赡养费的案子要开庭了,赶紧去村委办公楼前现场看一看哟!”近日上午,通川区人民法院到梓桐镇英龙村公开审理何老汉诉被告万甲、万乙、万丙、何某某赡养纠纷一案,梓桐镇英龙村和临近几个村的村民奔走相告。法庭还没开庭,就吸引了200多当地居民围观。
开庭前,区法院工作人员就展开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据了解,20多年前,初婚的何老汉与再婚的杨某某办理婚姻登记。杨某某带着12岁的万甲、11岁的万乙、6岁的万丙,开始与何老汉共同生活。1992年,何老汉与杨某某生育一女何某某。转眼20多年过去了,生活的重担和再婚家庭的矛盾让一家人嫌隙渐生,感情日益淡漠,夫妻两地分居。何老汉今年61岁,疾病的折磨和微薄的收入让他的生活充满艰辛,
而其子女也不愿意承担赡养义务。想起当年对子女的关心和付出,老人一肚子委曲,便一纸诉状将万甲、万乙、万丙、何某某4名子女告上了法庭。
子女当庭诉苦
当天开庭后,继子万丙因事未能到庭,委托大姐万甲代为应诉。原告席上的父亲和被告席的3个女儿各执一词,借着庭审答辩,当着众父老乡亲,将多年来深藏心中的怨念一一摊开。
“母亲再婚时,我才12岁,刚上小学六年级,一年后,13岁的我就再也没能进入学堂,背井离乡外出务工,吃的苦受的罪只有我自己知道。继父只抚养了我一年,而我们成家后都在关心他,不时购置衣物等生活用品,还正在商议改善继父的住房条件。”万甲情绪颇为激动。“继父对我们3个继子女并不好,大姐万甲13岁外出务工,收入所得还要寄回家中供养弟弟妹妹读书和家庭开支。”想起儿时艰难岁月,万乙忍不住落下泪来。
万甲表示:“继父只抚养过我1年,我就还他1年!”万乙说:“继父和母亲婚姻已名存实亡,我愿意给赡养费,前提是继父同意和母亲离婚。”
同意支付赡养费
“抚养时间长短不影响抚养关系的构成,赡养义务的履行不得附加条件……”在审理过程中,经验丰富的合议庭成员发现,子女们争的不是赡养费,分明是父女情。他们抓住该案症结所在,要让子女体谅父亲辛苦劳作养活一家人的不易,也要让父亲看到子女“刀子嘴”背后的“豆腐心”,一边细致阐释法律相关规定,一边用父慈子孝的传统美德进行感化,双管齐下、对症下药,双方情绪逐渐平复。中途休庭时,乡镇工作人员、村组干部和现场群众展开分头劝说,父女间多年的误会和隔阂慢慢消融,脸上渐渐浮现出丝丝笑意。最终,双方各退一步,4名子女同意每月向父亲共同支付400元赡养费。
巡回法庭成效显著
今年以来,通川法院5个派出法庭共巡回审判200余次,涵盖赡养、抚养、离婚、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故意伤害等各类案件。如今,村民们已渐渐走出“厌讼”“息讼”心理,勇于诉诸法院捍卫自身合法权益。官司多了,乡邻间的矛盾纠纷反而少了;找法官评理的多了,争得面红耳赤的少了;知法懂法的多了,无理取闹的少了。
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执行,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解决争议纠纷,“立案难”问题有效破解,巡回审判将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把公平正义带进千家万户。
(郑滨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