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哎哟,我是中午喝了点,没想到下午还有含量。”摩托车司机陶某某既意外又后悔。朋友中午办酒喝了点白酒,下午还是模糊状态却依然开摩托车外出,10日下午,陶某某开车被宣汉县交警大队民警查出体内酒精含量达标。
当天下午4时10分许,一辆川S牌照的摩托车在宣汉县普光镇双白路(普光大桥)行驶时,司机竟打着哈欠。这一幕正好被执勤的交警看到,便上前问驾驶员怎么了,这不问还好,驾驶员一开口答话酒精味就散发出来。“喝酒了?”交警问。“这还没到饭点怎么喝酒呢?”驾驶员反问交警。“那你这酒味怎么回事,先测下再说。”这一下驾驶员被问住了,捂着嘴巴自己闻起来。“哎哟,我是中午喝的酒,怎么现在还有味道。”
随后,司机陶某某将摩托车停在路边,跟随民警下车接受呼吸测试。经过两次测试,陶某某血液内的酒精含量均显示为61.2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朋友办酒,中午12时跟朋友喝了些白酒,还睡了一觉,这不下午才开车出门,真没想到还是酒后驾车。”陶某某一直在说自己很意外,但也很后悔。“希望其他驾驶员吸取教训,以后开车千万不要喝酒。”
据交警介绍,因个体差异,所饮酒水品种和量多少不同,再加上饮酒者分解酒精的能力不同,所需要休息的时间长短也会不一样。一般情况下,喝少量酒水的驾驶者最少8个小时以后才能动车,如果驾驶者喝的是白酒且量大的话,至少也要待一天才能碰车。最后,驾驶员陶某某因酒后驾车被罚1900元、扣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