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汽车买售领域,很多汽车销售公司联合汽车金融贷款、担保公司等,针对不同客户群竞相推出了琳琅满目、品类繁多的诸如“0元购车、0利率购车、0首付购车”等一系列产品,这些极具诱惑性的宣传噱头充斥着整个汽车买售市场,其中几分真,几分假?让人疑惑多多,顾虑重重……
精明小伙,掉进陷阱
谢富贵系宣汉县三墩乡人,从事架桥修道作业承包工作。为了拓展业务,他决定购买一辆属于自己的座驾。通过网络查询购车信息,他决定西下南充寻找他的爱车。然而,他却步入了一场精心策划、周密部署,让人难以预料的贷款购车陷阱之中。
2014年9月,谢富贵来到了南充A汽车销售公司所在的纳智捷汽车4S店。当他兴致勃勃地进入店内后,各种款型的汽车映入眼帘,令他兴奋莫名。表面上,A汽车销售公司是一家具有销售各类型汽车资质且实际存在汽车交易行为的大公司。但暗地里,该公司与并不实际从事汽车销售业务的B公司达成了隐秘合作关系,成为其金融贷款购车的分销合作经销商。这一点,进入店内的谢富贵浑然不知。
销售女顾问向谢富贵介绍起了各种车型的颜色、价格、性能、配置、税务、优惠活动,并向他推荐抵押贷款购车“0利率、0利息”的金融服务以及提供此项服务的B公司。谢富贵在看不清抵押贷款购车的潜规则猫腻的情况下,选择了“0利率、0利息”的贷款购车模式。
钱未入账车未到户,购车美梦成空
等到谢富贵签署完毕同意贷款购车的书面承诺函后,A公司即将谢富贵推介给了B公司。B公司依靠成熟的运作体系和方法,通过A公司提供的其即将“卖”给谢富贵的汽车车架号及发动机号,在谢富贵没有与B公司或A公司签订任何汽车买卖合同,表明汽车所有权已转移交付的情况下,要求谢富贵依据特定汽车车架号及发动机号信息向重庆C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提交个人汽车消费贷款申请等贷款购车资料。
C公司在收取到谢富贵贷款申请材料后,并未详细审查车辆所有权是否已转移交付谢富贵,便与谢富贵签订了《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一般条款及特别条款)》。随后,C公司迅疾依据B公司要求谢富贵出具的委托付款书将谢富贵贷款购车近10万元款项转入B公司银行账户。
事情至此,B公司和谢富贵在均没有该车所有权的情况下,以谢富贵名义贷款近10万,款项进入了B公司账户。然而谢富贵自始至终均未与A公司、B公司签订过任何可以表示汽车所有权已交付转让的买卖合同,表明在该汽车下的买卖合同关系及动产物权交付设立转让关系不成立,谢富贵并非属该汽车的所有权人。同时,经查询达州市和南充市两地车辆管理所车辆记录,谢富贵名下确实没有任何汽车的注册登记记录,其意欲购买的特定车架号、发动机号的汽车已出售并登记在了他人的名下。谢富贵购车的美梦竹篮打水一场空。
身陷贷款陷阱,失了个人征信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基于谢富贵不是该汽车所有权人的缘故,C公司与其签订的《重庆C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汽车抵押贷款合同(一般条款及特别条款)》中的抵押权因未得到该汽车原始所有权人A公司抑或现在所有权人同意为谢富贵担保抵押的书面承诺便不成立。
虽然抵押权不成立,但是谢富贵与C公司就贷款数额以及相关还款期限、逾期利息、罚息的约定却依然有效,并不因抵押物权的不成立而失效。谢富贵因B公司占据其所贷购车款项资金,又因其实际并未获得汽车所有权的缘故,在履行了2个月还款义务后中断了按期偿还贷款给C公司,导致C公司诉讼追究谢富贵的贷款违约责任。
目前谢富贵贷款违约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结生效,谢富贵本人征信丧失。谢富贵明显地陷入了所谓的“0利率、0利息”金融服务陷阱,但自己口头陈述与白纸黑字的合同约定一比较,显得苍白无力。其维权之路恐怕也将漫长而煎熬。
(文中人物系化名)
(施法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