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局、环保局、公安局、林业和园林局、水务局日前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中心城区中元节期间祭祀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对中元节期间的祭祀活动进行规范,中心城区禁烧纸钱、冥币等。
《通告》规定,在中元节期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6日),在达州中心城区(东至全星职业技术学校、达渝高速达州站、一品南庭,南至杨柳配套园区二手车交易市场、好一新机电市场、翠屏山北麓,西至达钢西门、达州火车站、火车站货场、临近熙河湾小区铁路桥、洲一豪庭、烈士陵园,北至肖公庙、凤凰山横山公路)区域内,严禁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及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漂放河灯,并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和公共绿地摆摊设点经营销售烟花爆竹及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物品。
确需采取传统方式焚烧香蜡、纸钱、冥币等祭祀品开展祭祀活动的,可在中心城区以外远离城市进出口道路、居住区和林(草)区的空旷区域进行,不得损坏农作物及地表植被,待焚烧的祭祀物品灰烬火熄后自觉清除残留物,以防发生火灾。
凡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罚;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举报、投诉电话: 市城管执法局:12319,2383110; 市环保局:12369,2375621; 市公安局:110、2123310; 市林业局:2652374; 市水务局:2673116。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