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7年8月8日16时,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交警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26起,其中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代码:1344)5起(号牌分别为:小车川SVH557、川SUH557、川S1B261、川SAE776、川SG8692)。乱鸣喇叭(代码:1048) 16起(号牌分别为:小车川SD8880、川S10348、川SSP730、川S7370A、川SUB693、川SQ8923、川SR7673、川SDY028、川S44459、川STJ829、川SRX723,中货川S38230,轻货川STA239,三轮摩托川SY8938、川SZ9072,两轮摩托车川SX7537)机动车逆向行驶(代码:1301)5起(号牌分别为:大车川S67570、川S76600、川S70685、川S52299、川S73765)。
市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9起,其中乱鸣喇叭(代码:1048)3起(号牌分别为:川SA8575、川SRT301、川SRP665)。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的11起(号牌分别为:川SFS900、川STB831、川SK9389、川SUJ269、川SNV363、川AOB7W2、川SV5332、川SB1929、川SDB189、川SUJ137、川SSH595)。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5起(号牌分别为:川SRA296、川ST0963、川SDW138、川ST1385、川ST1127)。
市交警直属三大队共查处交通违法行为4起,其中驾驶机件不符1起(车牌:川R61156),安全设施不全2起(车牌:川R61165、川SV2215,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1起(车牌:川SV5092两轮摩托)。(曾猛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