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交警部门邀请媒体一起深入达城各执勤点,严查货车违规入城、乱鸣喇叭等违法行为。交警部门表示,在前期宣传阶段,主要以劝导为主处罚为辅,但从下月起在达州中心城区发现有行驶的“黄标车”和机动车乱鸣笛,一律顶格处罚。
严查乱鸣笛和货车入城
昨日上午10时10分,达城西外广电路口交警执勤点,数名交警正对过往车辆进行巡查。“此次行动主要针对货车违规入城和乱鸣笛,共设2个执勤点。”市交警一大队大队长贺长忠告诉记者。
10点25分,一辆大型货车驶向检查点。“这辆货车,虽然没载货,但白天是不能入城的。”执勤民警告诉记者,0.5吨以上的货运车辆在达州中心城区限行时间为7时到22时,针对该车违法行为,交警当场开出了罚款100元、记3分的“罚单”。
据民警介绍,当天上午他们还查处了十多辆乱鸣笛的小车,但大多数司机都表示以后将严格遵守禁令。“乱鸣笛会有什么处罚?”民警解释,机动车违反禁鸣的,依据相关规定,处50元罚款。
下月起城区“黄标车”禁行
“什么是‘黄标车’?”据了解,“黄标车”是新车定型时排放水平低于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的统称,通常是尾气排放污染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的车辆。
据市交警支队秩序科民警介绍,“黄标车”禁行范围为:老城区通川北路凤凰大桥北头路口以内区域—南城区凤凰大桥南头S202线同安路路口、万达路东环南路路口、东环南路通达东路路口、东环南路兴盛街路口、兴盛街汉兴街路口、华蜀南路西环路路口以内区域—西外新区金龙大道达钢东大门、西河路达钢钢花宾馆以内区域及阳平路金山北路路口、学府路石桥路路口、凤凰大道西延线马莲路口、塔石路火车东站路口、金龙大道北延线演展基地路口以内区域。
据悉,对“黄标车”违反禁行的,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第九十条及我省实施办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处100元罚款;并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记3分。
(曾猛 周笔滔 周丹 本报记者 李泽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