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达城文家梁达七中附近经营石材门市的吴女士给本报热线2382258反映,从今年2月底开始,她租的门市就开始漏水,现在越来越严重。“虽然社区处理了几次,但都没有得到根本的解决。”吴女士表示,漏水已经严重影响到了门市正常营业,这让她苦恼不已。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文家梁吴女士的门市看到,门市内的天花板上随处可见渗水的印记,有的地方还在滴水。“我们上面还有一个夹层,漏水更凶。”在吴女士的带领下,记者来到夹层看到,渗水的墙面开始起霉,天花板在不停地滴水,地面也积了一层水。“我每天起码要清理4次这些积水。”吴女士告诉记者,以前他们还可以夹层煮饭、休息,自从漏水后,他们连厕所都不能用了。
吴女士告诉记者,今年2月底,夹层就开始出现漏水现象,可能是楼上居民的下水道管接头处发生脱落造成的,由于是老式居民楼,没有物管,于是她找到了社区,社区的工作人员对管道的漏水处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可能就管了一天吧,又开始漏了,而且越来越严重,连旁边的几家门市也开始漏水了。”吴女士说,连续几个月,社区工作人员都只是简单的处理了一下,而且由于漏水太严重,门市还发生过几次电线短路跳闸,门市外的天花板石膏因长时间渗水发生脱落,险些砸到小孩。“这个门市我们也是花钱租的,漏水的问题我们找社区和门市房东好多次,但他们的态度像在敷衍我们一样,完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吴女士无奈地说,现在很多客人走进门市都捂着鼻说,“好大一股霉味”,然后转身就离开,对她的生意也造成了影响。
针对吴女士所说的情况,记者咨询了四川天仁和律师事务所,袁律师表示,吴女士与房东就门市租赁已签订或已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合同关系,房东对门市负有不可推卸的维修义务。不管漏水是门市自身原因或毗邻门市及住房所致,甚至属于市政设施所致,房东都负有负责维修使其符合租赁目的的义务,若因此造成经济损失,房东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房东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漏水责任主体追偿。
(本报记者 洪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