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3日晚,两名万源女子在达川区南城街头散步时,无意间捡到1000多元现金,以及身份证、银行卡等贵重物品,并迅速报警交到南外派出所。民警历经3天查找联系,终于找到粗心的失主,并将钱物交还给失主。
据悉,13日晚9时许,从万源到达城出差的女子李某秀和同事入住南城兰郡酒店后,两人相约上街散步看看南城迷人的夜景。两人刚走到保险街房管局门前时,突然看到地上散落着一堆现金,还有几张银行卡及身份证等。“失主肯定很着急。”李某秀和同事从地上捡起钱物后,就站在原地等失主前来认领。两人等待了10多分钟都不见失主前来,遂打电话报警,并将钱物交给南外派出所民警,希望民警帮忙查找到失主,尽快将钱物转交给失主。
民警经清点发现,李某秀和同事捡到的现金共计1021元,其身份证显示失主名叫程某,系达川区堡子镇某村人。接着,民警通过“一标三实”系统查找到程某的电话号码,通知他尽快前往认领失物。然而,当民警拨打程某的手机号码时,却始终无法接通。随后,南外派出所民警联系堡子派出所,请求帮忙查找及联系失主程某。
14日下午,在堡子镇政府及村社干部的帮助下,民警终于联系上了失主程某。得知丢失的钱物已被好心人捡到交到民警手上时,程某激动得差点儿说不出话来,连连向那两位拾金不昧的女子及民警表示感谢。
15日上午,程某从堡子镇赶到南外派出所,领回了失而复得的钱物。程某告诉民警,事发当天,他前往达城办事,当晚和朋友喝酒喝得有些麻了。也许是他把钱物往随身携带的挎包里揣时揣漏了,并掉在了保险街的人行道上。
(宋凌云 本报记者 罗烽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