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看点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达州日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6月1日 星期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赔偿新标准公布
侵犯人身自由日赔258.89元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5月31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办理自身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时,执行新的日赔偿标准258.89元。

    据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国家统计局2017年5月27日公布,2016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7569元。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国家赔偿案件,最高检刑事申诉检察厅确定了新的日赔偿标准为258.89元。另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自2017年5月31日起执行该日赔偿标准。

    (据最高检官网)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新闻QQ:562836866 客户QQ:159847861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
   第01版:看点
   第02版:时事要闻
   第03版:社会现场
   第04版:民生社区
   第05版:财富资讯
   第06版:财富资讯
   第07版:财富资讯
   第08版:财富资讯
   第09版:达州教育
   第10版:教育校园
   第11版:教育特别报道
   第12版:教育幼儿
   第13版:人物
   第14版:记忆
   第15版:名家
   第16版:县市法治
侵犯人身自由日赔258.89元
蓝天救援队紧急集结 我市志愿者今晨驰援斯里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