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川区的张先生准备开一家银饰店,前期工作都做的基本差不多了,就差门头店招做好就能开业了,可是日前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他店门口检查,要求他出具店招审批手续。店招还要审批手续?这下张先生就懵了,不知该去哪儿办,需要些什么手续。
据城管执法人员解释,市委市政府为了打造整洁有序规范的城区环境,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的规定,店招要设置规范并到达城西外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86号窗口进行审批。“那店招审批需要什么手续?”张先生问。“需要营业执照、身份证、租房合同复印件各一份和店招效果图。”城管执法人员说,其余资料可在窗口填写,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在规定工作时间完成审批。
执法人员告诉张先生:“鉴于你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擅自设置店招的行为违反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11条及《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19条、27条的规定,责令你立即停工并到我局接受调查处理。”经过沟通,张先生表示本周内到城管部门接受处理。 (周晓萍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