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佳节即将来临,昨日,达州市公安局给所有的在逃人员致信,规劝他们春节归家,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达州警方表示,在春节这个华夏民族传统节日里,家家团圆、欢聚一堂、共享天伦、共度佳节。但一些在逃人员,因一时激情、冲动、一念之差等种种原因,触犯了国家法律,害怕受到法律的制裁而逃亡在外、漂泊他乡,造成了有幸福的家而不敢回、有父母在而不能尽孝、有听话的儿女而不能相亲、有知心的朋友而不能相聚的痛苦现状。
“作为一名在逃人员,应该有痛彻心扉的体会,逃亡历程的艰辛,常人是难以想象的。逃是惊弓之鸟,食是朝不保夕,行是躲躲藏藏,睡是噩梦不断,精神上的折磨、思想上的压力、心灵上的谴责等等,让你们度日如年、生不如死。对家庭、亲人、儿女、朋友的无限思念、牵挂,让你们魂牵梦萦、肝心若裂。‘子欲孝而亲不在’,这是人生最大的缺憾。”
达州警方以书信的方式,提醒广大在逃人员,“公安机关打击永远是手段,教育才是最终目的。”安全稳定的法治社会构建,不仅在于公安机关最大限度的铲除了多少罪恶,更在于最大限度的教育挽救了多少迷途知返的心。趋利避害是人的本能。躲避法律制裁是每一个违法犯罪人员都有的念头。但在逃人员都应该知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无论躲藏到哪一天,只要没有接受法律制裁,罪行就无法消除,罪名就无法抹去!在公安机关的大力追捕下,有多少逃犯相继落网,面对他们的只能是法律的严惩;同样,又有多少在逃人员迷途知返,主动投案自首,受到政府的宽大处理。
达州警方规劝所有在逃人员:“浪子回头金不换,早晚要面对的事情,不如勇敢去承担。主动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才是唯一出路;洗心革面、重新做人,才能踏上人生正途。现在,机会就摆在你们面前。希望你们认清形势,权衡利弊,做出明智选择,早日结束逃亡日子,早日与家人团聚!”
同时,达州警方也正告那些包庇、窝藏、资助在逃人员的亲友:“玩火者必自焚,与法律对峙,终将会受到严肃追究!对那些不听规劝、继续在逃的,公安部门也将予以坚持不懈地追捕!”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