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死后捐献遗体,不知道到哪个部门办手续?需准备哪些资料?”近日,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民生热线2382258,称想在去世后捐献遗体,咨询记者该到什么部门办理。
市民:想去世后捐献遗体
李先生称,他是通川区江陵人,今年35岁,上有父母,下有3个孩子。“我父母都是庄稼人,我小学没毕业就辍学了,17岁外出打工,20岁回家娶妻生子,为让父母妻儿生活得更好,我开始创业,养猪、酿酒干了一年,没有成功,21岁又出去打工,2006年回家做面条加工,干了4年,没有赚到很多钱,但够养家糊口。2010年再次外出打工,但心里总有些不甘,一是想回家,不想一辈子都漂泊在外;二是想在家创业,做自己想做的事。今年再次回到家,提及创业等等,因前几次的失败,家人都不支持,不想让辛苦积攒的钱打了水漂。”
李先生犹豫了一下对记者说,“我吃了不少苦,也见了些世面,觉得人活着总得做点什么,才不枉此生,所以想到去世后能捐献遗体,希望能帮助到别人。”
市红十字会:愿牵线搭桥
随后,记者联系了市红十字会,一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愿为捐献者(家属)与遗体接收单位之间牵线搭桥。遗体捐献无年龄和疾病限制。自愿捐献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户籍所在地红十字会领取填写登记表一式三份(本人不能亲自填写的,可请亲属或受委托人填写,本人按手印或签名,同时提供本人及亲属或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行动不便的,红十字会可上门登记);登记机构寄一份登记表到省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其余两份由登记机构和自愿捐献者各保存一份。遗体捐献也可直接与医学院校和有需求的医疗单位直接联系。
(本报记者 杨秀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