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了身份证,还要跑回老家补办,对很多人来说,是件麻烦事。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了解到,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市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外省市户籍人员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业务。首批对接的是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
我市设8个异地受理点
近日以来,达州警方积极展开跨省异地受理的各项准备工作。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我市将于7月1日起全面启动外省市户籍人员身份证异地换领、补领业务,我市8个区县(市、区)都将开设异地办证点。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天津等11个省市的户籍人员,可凭相关手续,到居住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业务。
异地受理工作采取“异地受理、原籍审核签发、异地制作发放”的模式。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具备全面受理的条件,除此次天津等11省市外,对其他省区市的异地受理工作,要等其具备网上审核签发条件和双方公安机关对接测试后再启动。
受理范围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具有天津等11省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可向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受理点,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换领、损坏换领、丢失补领业务,但不含临时居民身份证业务。
11省市是指天津、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试点省(市)及吉林、山东省籍群众。
怎么办理?
首先,申请人本人持居住地市级公安机关签发、签注的居住证,到居住地县级公安机关指定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办理。申请人居住证丢失或未办理居住证,依照《四川省流动人口居住管理办法(试行)》已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居住登记的,凭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申请换领的,应交验原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人员,按规定由其监护人陪同,代为办理各项手续。
其次,通过审核后,现场采集人像和指纹信息,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工本费,完成申请手续。
第三步,受理信息将通过全国系统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由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负责审核签发。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因申请人信息差错、身份无法核实等不予审核签发的,异地受理点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并退回工本费,申请人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
最后,受理信息经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后,由四川省公安厅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完成证件制作和核验发放。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受理点领取的,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异地受理点核验并领取证件;委托速递部门代为领取投递的,申请人应在收到居民身份证30日内,就近到受理点进行居民身份证核验。
换领证件的,领取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哪些情况不能办?
按照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不能跨省异地办理身份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因异地制证系统无法制作少数民族文字证件,暂不受理;人口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与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信息不一致的;全国人口信息系统中无申请人历史相片,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无法通过核验指纹信息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碰到以上种情况,受理点民警将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换证补证收费标准
降为每证20元
根据国家收费的相关规定,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每证40元。
(本报记者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