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县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达州日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6年6月15日 星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违规截留专项资金
罗江高岩村支书失职被处分

    本报讯 近日,通川区纪委通报一起典型失职案件,罗江镇高岩村党支部书记因违反财经纪律和失职错误,被予以党内警告处分。

    据了解,2009年,达万高速公路建设途经罗江镇高岩村1组,占用了小组耕地和山林土地共计61.5亩,通川区国土局支付给该小组土地补偿金221.7万元。按照高岩村制定的管理办法,被占地小组要缴纳土地补偿金的5%给村委会作为管理费,用于村集体建设。按照比例计算,该组需缴纳11.085万元,但一直未将管理费交给村委会。2011年7月,高岩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将区交通局拨付给1组的道路硬化补助资金截留了6.98万元,直接抵扣小组应缴纳的管理费。

    同时查明,当年达万高速公路建设占用该小组耕地和山林土地共计61.5亩,相关部门下达给小组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名额110个。然而组长谭某某(非共产党员)在填报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资料时,将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三名亲戚纳入该组失地农民社保名单,并将购买失地农民社保花名册交给高岩村村委会审核。高岩村在审核小组上报的花名册时,未认真审核上报人员是否符合条件,村主任郑某波(另案处理)便直接在花名册上加盖了村委会公章并上报。后经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三人违规领取社保养老金共计11万余元,而郑某元作为高岩村党支部书记,对以上问题应负重要领导责任。

    通川区纪委审查认为,郑某元身为共产党员,在任罗江镇高岩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截留了1组道路硬化专项资金。未按照规定审核失地农民社保资料,导致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村民违规办理失地农民社保,其行为已构成违反财经纪律和失职错误。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给予郑某元党内警告处分。

    通川区纪委举报电话:2145397。达州晚报舆论监督热线:2382258。

    (本报记者 胡健 通川纪委通讯站 张元强 王冰爽)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达州日报社概况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 法律顾问 | 广告服务 | Copyright © 2006-2010 by www.dzrb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达州日报社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日报热线:0818-2380088  晚报热线:0818-2382258  本站热线:0818-2379260
新闻QQ:562836866 客户QQ:159847861 新闻投稿邮箱:dzrbs88888@sohu.com 图片投稿邮箱:dzcmw@163.com
蜀ICP备06015679号 公安备案号:5130000101 川新备07-140011 -当前在线[]
   第01版:看点
   第02版:时事要闻
   第03版:社会现场
   第04版:民生热线
   第05版:教育
   第06版:深度报道
   第07版:体娱圈
   第08版:医药
   第09版:汽车
   第10版:县市
   第11版:法治新闻
   第12版:国际国内
七旬太婆英雄扑救山火受重伤
两少女罗江遭人猥亵 勇敢报警 派出所民警迅速出击 色狼被拘
整治三里坪占道经营
罗江高岩村支书失职被处分
僵尸车在这里停了三年